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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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交通运输执法的处罚程序有哪些?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

(1) 向当事人出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并查明对方身份。

(2) 调查并收集必要的证据。

(3) 口头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理由和依据。

(4) 口头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5) 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并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纳。

(6) 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并当场交付当事人,«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以及执法部门名称,« 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7) 当事人在« 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上签名或盖章,当事人拒绝签收的,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注明。

(8) 作出当场处罚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副本提交所属执法部门备案。

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

1简易程序 交通运输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是指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向当事人出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并查明对方身份。 

2普通程序 交通运输行政处罚除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适用普通程序。

旅游运输执法程序?


(一)旅游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检查和调查时,不得少于两人。
(二)向当事人出示省人民***统一制发的行政执法证。
(三)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和罚款数额。
(四)旅游执法人员当场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行政处罚的;对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执法人员必须填写省财政厅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除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外,对给予较大数的罚款,较重处罚的;个人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个体工商户处以10000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30000元以上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等的,依法立案、公开调查取证、案件审查、告知当事人给予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听取汇报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并认真作好笔录。当事人要求听证的,举行听证。
(五)填写旅***政处罚决定书一式两份,并交付当事人一份。
(六)《旅***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执法机关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可通过挂号邮寄转送上级主管部门等形式送达,对下落不明的,可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公告,公告后60天视为送达。受送达人拒收处罚决定书的,送达人应当记明拒收的事由和日期,并由两名送达人签名或盖章,将处罚决定书留置送达人单位、住所或者收发部门,即视为送达。
(七)《旅***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后,当事人应当按照旅***政处罚决定书规定的内容,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取下列施:
1、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2、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3、申请人民***强制执行。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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