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港口建设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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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交通运输部关于港口建设费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交通运输部关于港口建设费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港口建设费的征收?

交通运输部关于港口建设费

国家规定,对进出对外开放口岸港口辖区范围的所有码头、浮筒、锚地(含外资、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专用和地方公用的码头、浮筒、锚地)及从事水域过驳等装卸作业的货物征收港口建设费。

港杂、港建费是什么?

港杂费是在港口发生的人民币费用,包括报关、换单、THC,港口费,提重、回空、掏箱等等费用。

港口建设费是由国家征收的用于港口公共基础设施、内河水。

例如进口运输中或多或少都有港建费和港杂费的

港口费用一般包括哪些?应该由谁来支付?

港口费用包括燃油附加费、日元升值附加费和港口附加费等可根据各港口航线而定。这些港口费用要根据进货方与付货方所签定的付费方式来决定。 

  一、定义:

  船舶进出港口和在港作业、停留所要支付的一切费用,又称港口使费。

  二、港口费的范围:

  1、船舶和货物进出港口和在港内停留,因通过港口水域和航道,使用港口泊位、机械、仓库、堆场和其他设施,委托港口或其他业务机构进行装卸、理货、堆存和保管业务以及其他各种服务,要向港口管理机构和其他业务服务机构支付费用,并向港口所在地的***或地方当局缴付税捐。

  2、一般是由使用人进行支付。

  三、关于制定港口费率的原则:

  1、有利于促进外贸和国内经济发展。

  港口费在整个水路运输用中占有一定的比例,它涉及到商品的成本,直接影响商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如果费率标准订得过高,则不利于进出口贸易的发展,在国内沿海运输市场,则有可能使货主弃水改陆。失去水路“经济便利”优势。而费率标准定得偏低,则影响港口的建设发展,所以费率的标准根据装卸总成本订在较为合理的水平上,既不对商品价格造成较大影响,促进对外贸易和国内经济的增长,又不影响港口的经济效益。

  2、有利于促进港口企业改善经营管理。

  港口企业增加利润的途径主要来自增加收入和降低成本两方面。提高港口费收标准是有限的,且受各种因素的制约,因此,只能从管理方面加以改进,从各方面降低成本开支,提高服务质量和企业管理水平,做到良性循环,以求得更多的利润。

  港口费标准的制定并非固定不变,而应随着国际、国内运输市场的变化而相应的调整。只晨一定的时间内具有相对的稳定性。

港口计费管理办法2020?

  一、降低部分***定价收费标准

  将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引航(移泊)费、航行国内航线船舶拖轮费的收费标准分别降低15%、20%、10%和5%。进出沿海港口的80米及以下内贸船舶(化学品船、液化气体船除外)、进出长江干线港口的150米及以下内贸船舶,由船方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使用拖轮。

  二、合并收费项目

  按照“减项、并项”的原则,将堆存保管费、库场使用费合并名称为库场使用费;将供水(物料)服务费、供油(气)服务费、供电服务费合并名称为船舶供应服务费;将垃圾接收处理服务费、污油水接收处理服务费合并名称为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理服务费。

  三、规范收费行为

  港口经营人、引航机构等单位要严格执行***定价,落实港口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和公示制度,根据本通知及时调整对外公示的收费项目名称和收费标准。相关代理企业代收代付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等***定价收费,不得加价收费。不得通过各种手段变相提高收费标准、强制收费。围油栏服务单位不得对装卸非持久性油类的船舶强制提供围油栏服务。围油栏服务单位、拖轮经营人等不得超范围、超标准收费。

  引航服务以外引领海上移动式平台在我国水域航行的技术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引领服务单位与委托方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四、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地方各级交通运输(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将本通知要求及时、准确传达到相关经营人和单位。要加强政策落实情况督导,督促港口经营人和相关单位开展自查自纠,畅通举报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处理反映的问题,鼓励使用12328电话咨询和投诉相关问题。要与相关部门加强协调,建立联动机制,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对违规收费等行为的处罚力度。港口理货、拖轮、围油栏服务等市场经营要进一步引入竞争机制。

  本通知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根据政策执行和市场变化情况适时完善相关政策。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交通运输部关于港口建设费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交通运输部关于港口建设费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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